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是由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在1999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大会上提出,2000年第35界成员国大会上通过,从2001年4月26日起,每年的4月26日作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意义:
又见知识产权日,又见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
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成为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是评价一个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基本指标。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推动和保护创新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有效机制,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强有力的政策工具。知识产权制度的实质在于保护创新者利益和积极性的同时,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成果合理、有效地扩散,对于推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特别是对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创新有着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 |